环渤海地区经济联合市长(专员)联席会
为加快环渤海地区的开放和开发,组织推动环渤海地区的横向经济联合,探索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新路子,1986年5月,在天津市原市长李瑞环同志的倡导下,联合大连、丹东、营口、锦州、盘锦、秦皇岛、唐山、沧州、滨州、东营、潍坊、烟台、青岛、威海等15个沿海市地,发起成立了环渤海地区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环渤海地区经济联合市长(专员)联席会”。并于1986年在天津召开了第一次市长联席会议。在首次会议上,确定了“联合起来,振兴渤海,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工作方针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作任务。日常办事机构——联合办事处设在天津,由各市地特派员组成,天津市为主任城市。如今,联席会已发展成为由29个成员市组成的全国较大规模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
环渤海地区经济联合市长联席会原则上每一年半至两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由成员市轮流主办。市长联席会自成立以来,已召开了十一次会议,提出并实施了大量推动区域合作的议案,并通过举办或参与各种经贸洽谈活动,累计促成了4497个合作项目,合作金额467.54亿元。有力地促进了环渤海地区的横向经济联合与发展。
进入新世纪,环渤海市长联席会工作确定了新的总体发展思路:要抢抓 “四个机遇”,实施 “三个优势互补”,实现联席会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抢抓四个机遇,首先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机遇;其次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再者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参与、服务奥运经济的机遇。实施三个优势互补是:一要狠抓联席会成员市之间的优势互补,进一步找准互补点,实现全方位的经济合作;二要抓好环渤海经济区与全国其它经济区的优势互补,找准经济合作衔接点,以形成更大的区域优势;三要进一步探索联合起来走出国门,联合起来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新途径。
历次联席会议: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第六次 第七次 第八次 第九次 第十次
第十一次 第十二次 第十三次
环渤海市长(专员)联席会成员市
天津市 大连市 丹东市 营口市 锦州市 盘锦市
葫芦岛市 阜新市 朝阳市 秦皇岛市 唐山市 沧州市
承德市 邢台市 石家庄市 廊坊市 滨州市 东营市
潍坊市 烟台市 威海市 青岛市 济南市 淄博市
太原市 通辽市 呼伦贝尔市 满洲里市 安阳市(特邀) 呼和浩特
沈阳市 聊城市 保定市 德州市 包头市 邯郸市
濮阳市(特邀)
环渤海地区经济联合市长(专员、盟长)联席会协议书
环渤海地区经济联合市长(专员、盟长)联席会联合办事处章程
|